乙肝患者备孕、怀孕、产后抗病毒治疗建议
乙肝患者备孕、怀孕、产后抗病毒治疗有什么建议呢?
备孕期:所有处于育龄期和备孕期的女性都应进行HBsAg(乙型肝炎表面抗原)的筛查。如果HBsAg检测结果为阳性,即表明她们可能携带乙型肝炎病毒,此时就需要进行HBV-DNA等检测。如果诊断为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感染者,可以选择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(TDF)进行抗病毒治疗
怀孕期:对于在妊娠期间被初次诊断为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感染者,可以选择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(TDF)进行抗病毒治疗。对于处于免疫耐受期的孕妇,在妊娠中晚期,如果HBV-DNA水平超过2×105 IU/ml,通常建议从妊娠的第24到28周开始进行抗病毒治疗,使用的药物通常是富马酸替诺福韦酯(TDF)。
产后:妊娠前或妊娠期间开始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乙型肝炎慢性感染孕产妇,生产后应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。同时,需要根据病毒学应答情况,决定是继续原治疗方案,还是换用其他核苷酸类似物(NAs)或干扰素-α(Peg-IFN-α)进行治疗。
对于处于免疫耐受期的孕妇,如果在妊娠期间服用了核苷酸类似物(NAs),那么她们可以在生产后立即或1~3个月后停止服用这类药物。但是,需要注意的是,停药后,可能有17.2%~62.0%的患者可能发生肝炎活动,大多数发生在停药后的24周内,因此,这些女性需要在产后进行加强监测。
母乳喂养:在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(TDF)进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,母乳喂养并不是禁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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