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金森的药物治疗原则和药物选择
治疗原则
(1)疾病早期鼓励社会参与和医学体疗,可适当暂缓用药。如疾病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,则应开始症状性治疗。药物治疗在病程晚期多数疗效不佳。
(2)药物治疗的目标是延缓疾病进展,尽可能延长症状控制的年限。
(3)药物治疗坚持“low”和“slow”原则,从小剂量开始,缓慢滴定增量。尽可能的维持低剂量,以最小剂量达到满意效果,尽量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。治疗要考虑结合共病因素,采取个体化的方案。
药物选择老年前期(<65岁)患者,且不伴认知障碍,可选择:
①多巴胺受体(DR)激动剂;
②司来吉兰,或加用维生素E;
③复方左旋多巴+儿茶酚氧位甲基转移酶(C0MT)抑制剂;
④金刚烷胺和(或)抗胆碱能药:震颤明显而其他抗PD药物效果不佳时,选用抗胆碱能药;
⑤复方左旋多巴一般在①、②、④方案治疗效果不佳时可加用。但在某些患者,如果出现认知功能减退,或因特殊工作之需,需要显著改善运动症状,复方左旋多巴也可作为首选。
老年(>65岁)患者,或伴认知障碍:首选复方左旋多巴,必要时可加用DR激动剂、MA0—B抑制剂或COMT抑制剂。老年男性患者尽可能不用苯海索,除非是有严重震颤并明显影响日常生活能力的患者。
若在早期阶段首选DR激动剂、司来吉兰或金刚烷胺/抗胆碱能药治疗的患者,发展至中期阶段,症状改善已不明显时,应添加复方左旋多巴治疗;若在早期阶段选低剂量复方左旋多巴治疗的患者,此时症状改善不显著,应适当加大剂量或添加DR激动剂、司来吉兰或金刚烷胺,或COMT抑制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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